必须提交所有大货色样。所有大货必须以电子文档的形式提交。每次更多可测量一种颜色的20套
大货样,对同一种颜色可进行多次测量。
(1)将获得认可的电子色样测量结果作为大货标准保存在QC软件(Colortools QC 或Color-iQC
)中。该认可测量结果将用作所有大货评核的标准。
(2)每批产品的样品都要测量。比照获得认可的色样出来那个结果对初始的大货进行测量。评核
后来的大货时,也可从数据中调出先前获得认可的大货进行比较。
(3)大货样必须与获得认可的色样标准极为接近。为确保裁剪与缝纫时颜色的一致,强制要求大
货样组密集在认可的色样标准周围。染色块没有聚集在获得认可的色样周围或位于先前获得认可的大
货样内时,供应商在转交给CTL检测试验室前将其去除并重新处理。
(4)完成每种大货样品的电子提交表格。使用“复制”/"粘贴"按钮复制数据(仅在Colortools中
有此快捷方式)。
(5)将大货测量结果电邮至采购商。在电子邮件的主题栏注明所提交的内容为大货。
(6)采购商将把相应的颜色套装 Envision的标准低图像上并对大货进行目测评核。QC软件中的
聚集特点也将用于评核。合格/不合格决定将基于目测评核结果如何。
(7)采购商将在受到测量样品后一个工作日内将测试结果电邮给供应商。
(8)采购商将在电子大货样报告 (SBE)中附上一个备忘录,要求供应商提交从报告中随机选出的
具体大货样品,以作确认之用。采购商不会就每一个报告都要求提交实物样品。
(9)大货样必须附有“样品提交表格(sp-1)”,必须附有已完成的“颜色评核申请(CE-1)”,申请
表格上必须含有电子大货样报告编号。
(10)采购商将签发报告(sb),确认实物大货样获得通过。测量大货样—素色。
供应商认证
这是为了确保供应商与采购商在颜色方面准确地传递和沟通所采取的必要措施。供应商认证要求
如下:
(1)程序要求:经认证合格的供应商将遵守说规定的所有与颜色质量控制有关的程序。
(2)仪器要求:经认证合格的供应商必须具有经核准的分光光度计。
(3)服务要求:应与当地的代理机构或地方办事处签订服务合同,对风光光度计进行维护,以确
保仪器功能正常。
(4)软件要求:为与采购商建立颜色结果数字交流通道,供应商应备有1.3R4或以上版本的
Colortools QC或Color iQC软件。供应商将使用经核准的表格和数据栏对数据进行收集和交流。整个
认证过程必须严格地按照颜色认证程序执行。评核流程包括如下步骤:
1、检查供应商仪器和服务要求;
2、分光光度计的服务程序;
3、标准照明评核;
4、实验室条件;
5、病毒检查;
6、校准标准;
7、软件配置;
8、对操作员的评核,供应商必须每年更新其认证。如有需要,可安排临时评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