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平时的样品测量中, 影响色差计测量结果准确度的因素很多, 如果使用不当, 即使仪器检定合格,也会产生很大的误差。底色不均匀造成的影响、标准滤色片造成的影响、以及观察者心理因素造成色差影响都是造成最后结果不一样的原因。其中比较测色仪是目视颜色匹配方法测定物质颜色的仪器,可用于塑料,纺织,食品,果酱,粮食,油脂,松香,香料,橡胶等物质颜色的测量,透射法适用于液体及透明有色材料的测量,反射法适用于非透明材料表面颜色的测量。
用两台经计量检定合格的比较测色仪测量同一样品,由两个观察者进行测量,有时会发现差异很大。为什么出现这种问题?原因之一是由观察者心理因素造成的。因为颜色是一个心理、生理、物理量, 它与一个人的心理因素有很大关系, 尤其是在测量小色号样品时,表现更为明显。比如: 两个观察者测量同一样品, 标准值为Y20R0.3, 首先两者背对背测量时, 在Y20处误差不一定很大, 而在R0.3处会产生较大的误差。如果其中一个人在已知另一个人的测量结果时, 再进行测量, 这两个测量结果可能会相同, 这就是人的心理因素造成的结果。为消除人的心理因素, 不同观察者测量样品时要尽量背对背。这样测出的结果再取平均值, 可作为最后的测量值, 其误差较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