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1概述
A.1.1 测量依据:依据JJF(纺织)055-2012《标准光源箱校准规范》对D65光源的相关色温和光照度的校准。
A.1.2 环境条件:温度:常温,15‘C~28C,温度波动应不超过±3*C/6h,相对湿度<85%RH。
A.1.3 测量标准器:CL200彩色照度计,测量范围:照度:1lx~99 990 lx,色温:2 300 K~20000 K,分辨力:照度:1lx,色温:1K;精度:光照度:1级(±4%),色温:±100K。
A.1.4 被测对象:标准光源箱相关色温和光照度,相关色温:(6 500±300)K,光照度:800lx~1 400lx。
A.1.5 测量过程:D65光源开启预热15 min后才开始测量,将光照度计和色温计(或色温照度计,同时测量相关色温和光照度)探头置于9个校准点,探头平放在光源箱工作平台上,探头向上,逐一测定各点的光照度和相关色温。读数时,应将手远离探头,待显示的数字稳定后才读取。每个校准点测量3次,计算各校准点的相关色温和光照度的平均值。
A.1.6评定结果的使用
在符合上述条件下的测量结果,一般可直接使用本不确定度的评定结果。
A.3.1测量重复性引起的标准不确定度u(Esl)和u(Tcl)的评定该项不确定度的来源有:D65光源发出的光辐射短期不稳定性等均会引起测量结果不重复,可采用连续重复多次测量得到测量列,直接求出合成不确定度,即采用A类方法进行评定。
按照上述测量过程的要求,在重复性条件下,用彩色照度计对光源箱某一个校准点进行周期重复测量10次,其光照度测量结果为(单位为lx):1081,1082,1 083,1 079,1080,1081,1081,1082,1079,1081;相关色温测量结果为(单位为K):
任意选取三台同类型的光源箱,对每台光源箱任意选3个校准点,各校准点在重复性条件下重复测量10次,共得到9级测量列,每组测量列上述方法计算单次实验标准偏差s;(见表A.1)。
A.3.2由标准器彩色照度计最大允许误差引起的标准不确定u(Es2)和u(Ts2)的评定在测量点光照度和相关色温示值的标准不确定度主要来源于彩色照度计的不确定度,可根据校准证书给出的该彩色照度计的最大允许误差示值误差来评定,属均匀分布。可采用B类方法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