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装色彩与材质设计的基本原则
发布日期:2014-07-08
点击:2621
服装色彩与材质设计是以人为主体的设计,它不仅要满足人们生理功能需求,还要满足人们的精神需求。服装色彩与材质设计需遵循如下 基本原则。
一、功能性原则
功能性原则是服装设计基本的原则,也是服装色彩与材质设计存在的依据。原则不仅是指个别色彩的运用、局部的肌理等实用性,也指它们与穿着者的生理与心理特征相适应的程度以及与环境合成的整体形式发挥的功能效应。设计师不仅要设计服装,而且在设计过程中要考虑到穿着状态以及穿着过程、环境、视觉感观、触觉感观等一系列问题。所以在色与材质设计中,设计师所追求的不仅是单纯的实用功能,同时还追求实用与精神享受合二为一的整体美原则性。
二、创造性原则
产品的发展都是建立在创新的基础上,服装色彩与材质设计也不例外。没有创新的色彩搭配形式,没有创新的材质效果,服装产品就缺乏吸引力,就还实消费者认可。因此,服装色彩与材质的创造性设计是服装丰富发展的重要前提,创造性设计不仅包括创造全新的形态和视觉效果,还包括原有服装的基础上进行完善、归纳、注入时代的时尚元素,即赋予一个旧主题的概念行为。
三、象征性原则
象征性是指产品具有被消费者感知除服用功能以外的信息。服装色彩与材质设计是利用色彩、材质来表达一定的思想、理念,以此来形成某种隐喻,象征或风格。如我国历来有“玄黄,天地之固”的说法,将黄色与创世纪联系在一起,赋予黄色特殊的含义。象征性的体现,使服装色彩与材质设计具有深层的文化内涵和明显的时代符号,把设计提到了一定的思想高度和境界,使服装产业具有永久的生命力。
四、审美性原则
美是人们生活中具有能动性的心理感知,是对丰富、生动的形态认识。服装色彩与材质设计的审美性则溶于色彩的联想、材料的质感以及由此产生的个人情感受经验等,从而唤起人们的精神追求。由此产生的审美感受是一种精神的愉悦和享受,它能震撼人心,影响人的整个精神世界。
当然,色彩与材质设计的审美始终脱离不了具体的穿着对象,其美感不仅色彩与材质等到服装产品本身元素影响,同时还受穿着都有个人因素、环境变化、社会风气等影响。因此,色彩与材质设计的审美性是相对感性的认识,既有形式的美感,又有内涵的美感。
五、市场性原则
服装是产品,必须遵循市场规律的原则。市场是检验设计成功与否的途径,服装色彩和材质设计应考虑到社会的流行、市场的成本、市场的定位以及市场营销手段和特点,只有这样,服装产品在市场上才有立足之处。